因工作需要,汕头市龙湖区属下公办中小学校现决定开展选调优秀教师工作,有关事项如下:
一、选调单位及名额
汕头市龙湖区属下公办中学教师5名,小学教师5名。(具体单位及名额见附件1)
二、选调范围
汕头市、揭阳市、潮州市市直、市辖各区(县)及以下公办中小学校(公益一类)在编在岗优秀教师。
三、资格条件
(一)拟选调人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参加工作以来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等次;
2、专业对口,具备相应的学历、职称和教师资格条件。需具备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且任教10年以上,中学教师需具备中学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小学教师需具备小学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男性年龄在45周岁、女性年龄在40周岁以下。
3、身体健康,符合《关于调整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粤人社发〔2011〕134号)及相关规定标准;
4、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有关规定。
5、服从分配,具体学校根据学科需求及选调者综合素质情况进行安排,调入后需在我区服务满五年方可申请调动。
6、实行回避,选调单位领导(正职或副职)与自己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需要回避。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正在党纪、政纪处分所规定的限制期内的;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2015年8月27日至2015年8月31日上班时间,报名截止时间:8月31日下午5:00。
(二)报名方式:报名采取个人自荐方式。有意报名者请登录汕头市龙湖区教育信息网站(http://www.stlhedu.net/)下载《2015年龙湖区教育局属下公办中小学校教师选调报名表》,填写后带齐报名材料到汕头市龙湖区教育局人事股报名。
报名时须提供如下资料(所有材料纸张请用A4纸规格):《2015年龙湖区教育局属下公办中小学校教师选调报名表》1份;身份证、学历、学位证、职称和教师资格证的原件和复印件;单位同意参加选调证明(应当写清楚同意该同志参加选调,并证明该同志为在编在岗教师,所在单位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近期蓝底免冠一寸照片4张。提交的报名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名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资格。
(三)报名地点:汕头市龙湖区教育局人事股(珠江路珠江楼814室),联系电话:0754-88831114。
五、资格审查
在区教师选调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由区教师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结果通知报名人员。
六、组织试教
在区教师选调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区教育局、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组织实施试教工作。评委由组织人事考官、中小学校长、学科教师等组成。试教成绩作为研究确定是否同意调入的重要依据。如无合适人选,该岗位保持空缺。
七、组织体检
体检工作由办公室组织实施,体检时间在资格审查或拟选调对象初步人选确定后一周内进行,提前2天通知体检对象。体检将采用《关于调整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粤人社发〔2011〕134号)规定标准,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人选。若出现体检对象体检不合格,则依次递补体检人选。
八、组织考察
由龙湖区教育局、组织部和人社局派出考察组到考察人选所在单位按规定程序进行组织考察。考察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实绩,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道德修养、业务水平、廉洁自律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查阅干部档案,核实年度考核登记表等。
九、确定选调对象、公示和办理转任手续
区教师选调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已考察人选的综合情况,集体研究确定拟选调对象,并在汕头市龙湖教育信息网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5天。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人员,按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根据原单位聘任级别进行相应岗位聘任。对有反映问题经核实影响选调的或自愿放弃的人员,视情况依次递补符合条件者。
注:本公告解释权归区教师选调工作领导小组。
报名咨询电话:0754-88831114
附件:1、2015年汕头市龙湖区教育局属下公办中小学校教师选调单位及名额
2、2015年龙湖区教育局属下公办中小学校教师选调报名表
下载附件
龙湖区教师选调工作领导小组
2015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