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龙湖区教育局文件
汕龙教[2010]13号
外砂镇、新溪镇教育指导组,各小学协作区,各小学:
根据汕头市教育局《关于做好二Ο一Ο年秋季小学一年级和初中一年级新生入学安排工作的通知》(汕市教[2010]23 号)和《汕头市龙湖区2010—2011学年度全日制基础教育事业规划》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就2010年秋季小学一年级新生入学组织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入学年龄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十一条“凡年满六周岁的儿童,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送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的规定,今年我区一年级新生入学年龄为六周岁(即2004年8月31日以前出生的学龄儿童)。
二、招生服务范围
原则上,农村片小学承担本村(居)常住人口适龄儿童的小学教育任务。城区片小学的招生服务范围见附表。各校若在招收所规定的招生范围内的生源后尚余学位,应招收外来工同住子女入学。 衡山庄、金桂园的适龄儿童安排到夏桂埔小学就读,31街区、嘉逸大厦的适龄儿童安排到珠池小学就读,3、4街区(长江公寓、正阳园等)的适龄儿童安排到华美小学或南方小学就读。 各校应于5月底前将学校招生服务范围向社会公布。
三、入学登记
农村片小学一年级新生登记、注册的时间和方法方式由各校根据所在村(居)实际自行确定,以保证辖区内适龄儿童准时入学。城区片小学的入学组织工作由区教育局统一安排,招生范围见附表。各校要重视并做好适龄残疾儿童的入学组织工作。对符合本区学校招生条件的残疾儿童,一律按正常儿童同等受教育权利给予登记并安排入读。各校要依法保证招生服务范围内每一位适龄儿童、少年都能接受义务教育。
四、班额和编班要求
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要求,我区小学班额原则上控制在50人。民办小学要根据自身的办学条件,严格控制班额,保证办学质量,确保学生安全。
各小学要认真执行《广东省教育厅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编班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实行常态编班,不得设重点班和实验班。
五、城区片学校的入学组织工作
(一)登记时间、要求
7月10日至11日为一年级新生登记时间。适龄儿童的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凭常住户口簿、住房证、出生证、独生子女证等原始证件和复印件到服务范围所属学校办理登记手续。
学校在接受登记过程中,要把工作做细、做好,对家长提供的各种资料一定要认真核对,避免出现错漏现象。验证人在验明证件后,要写明该复印件与原件是否相符,并签名以示负责。因搬迁新入户的适龄儿童,户口迁入我区的截止时间为2010年5月31日。
(二)登记原则
四证齐全的适龄儿童优先,再登记有服务范围内常住户口(与父母同住),有与户口相对应的住房证且符合计划生育要求的适龄儿童,接着再解决有服务范围内常住户口、有与户口相对应的有效住房证明的其他适龄儿童。户口状况属寄户的,在户口所属招生服务范围内的学校登记,再视学位情况安排就读。
市区因家庭住宅拆迁,确需在我辖区内临时住房所在地学校就读的适龄儿童,由其家长(或监护人)凭市旧城改造办公室证明和寄住地派出所(或街道办事处)证明及住房证明,到区教育局教育股申请登记,经审核后,在区教育局指定的学校就读,但回迁期到期后,应转回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读。
(三)审批手续,公示、放榜和新生报名时间
7月20日前,城区片各小学要将到校登记的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分类造册(一式二份,送区教育局教育股审核)。
8月20日,各小学公布一年级新生名单,接受家长校对和群众监督。各校要公布区教育局教育股和学校的电话号码,接受咨询和监督(区教育局教育股电话:88995557),并将公布情况于8月24日前报区教育局教育股。
8月25日,小学一年级新生注册。
各校要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省、市有关实施免费义务教育的各项政策和规定,把实施免费义务教育工作做实做细,确保符合免费条件的儿童都能享受到免费教育。要落实收费公示制,严禁向学生乱收费,坚决制止和杜绝学校“搭车收费”现象。
小学一年级招生工作是社会热点问题之一,政策性和时间性强,涉及千家万户,备受广大家长及社会各界关注。两镇教育指导组、各小学要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维护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高度出发,根据本通知精神,严格细致做好辖区范围内的新生入学组织工作,确保我区每一位适龄儿童都能按时接受义务教育
附:1. 2010年龙湖区部分小学一年级招生范围
2.一年级新生登记名册表
汕头市龙湖区教育局
二О一О年四月二十日
主题词:小学 招生 工作 通知
抄送:汕头市教育局,纪木春常委。
汕头市龙湖区教育局 2010年4月1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