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年龙湖区教师资格认定教育教学能力测评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人事股      发布日期:2016-9-21

应接受教育教学能力测评的申报人员:

根据有关文件规定,201491日前取得省自学考试教育学和心理学课程合格证书的申请人,应参加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组织的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现将我区测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测评形式

根据教师资格认定有关文件规定的教育教学能力测评办法和标准,测评分试讲和面试两部分,总成绩分别为100分。试讲成绩和面试成绩必须分别达到合格线(合格线为60)。试讲时间为15分钟,面试时间为5分钟。

二、评分标准:

 

 

 

三、教材选用及备课

接受测评人员按教师资格认定种类和申请任教学科选择相应试讲内容进行备课,并将备课教案复印5份,于测评时现场交给评委。申报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者,选所申报学科高一级第一学期教材备一节课;申报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者,选所申报学科初二级第一学期教材备一节课;申报小学教师资格者,选所申报学科小学五年级第一学期教材备一节课;申报中职教师资格、幼儿园资格教师者,准备相应科目试讲内容(教材版本不限)。

四、测评证领取时间

申报中职教师资格人员请到金平区教育局人事股缴交测评费并领取测评证(具体另行通知);申报高中、初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人员请于2016922923日,凭身份证和银行缴费单到龙湖教育局人事股领取测评证。代领者需出示双人身份证原件。

五、测评时间地点

中职教育教学能力测评时间、地点及具体要求按金平教育信息网测评工作通知执行;幼儿园、小学、初中和高中教育教学能力测评时间为2016924日(星期六)上午,地点:翠英中学。

申报幼儿园、中小学资格的受测评者须在2016924日上午8:00前,带齐身份证和测评证到翠英中学参加教育教学能力测评。届时将以抽签形式决定测评先后顺序。

六、其它事项

受测评者应自觉遵守纪律,否则将视其情节予以处理。

                          

                      龙湖区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办公室

                             2016年9月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