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审批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14-6-13

办理依据

《全民健身条例》(2009830日国务院第560号发布)

《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许可管理办法》(2013221日国家体育总局令第17号发布)

《第一批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目录公告》(201351日国家体育总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公告第16号发布)

《广东省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活动管理规定》(2006121日广东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2006121日公布,自200751日起施行)

 

办理对象

符合办理条件的个人和企业(机关单位)

 

办理条件

(一)相关体育设施符合国家标准;

(二)具有达到规定数量、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社会体育指导人员和救助人员;

(三)具有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安全操作规程、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体育设施、设备、器材安全检查制度等安全保障制度和措施;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所需材料

(一)申请书。申请书应当包括申请人的名称、住所,拟经营的高危险性体育项目,拟成立经营机构的名称、地址、经营场所等内容;《广东省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活动行政许可申请表》下载附件

(二)体育设施符合相关国家标准的说明性材料;

(三)体育场所的所有权或使用权证明;

(四)社会体育指导人员、救助人员的职业资格证明;

(五)安全保障制度和措施;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窗口办理流程

 

受理承办审核批准办结

办理时限

法定期限:自受理后30个工作日

承诺期限:自受理后20个工作日

 

办事窗口

龙湖区体育局体艺中心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9:0012:00,下午3:005:00

地址:珠江路珠江楼九楼区体育局体艺中心

联系电话: 0754-88854484

交通指引:乘车路线:乘坐11路、30路、103路、53路公交车,珠江路中站下车。

 

收费标准:

不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