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依据
《全民健身条例》(2009年8月30日国务院第560号发布)
《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许可管理办法》(2013年2月21日国家体育总局令第17号发布)
《第一批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目录公告》(2013年5月1日国家体育总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公告第16号发布)
《广东省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活动管理规定》(2006年12月1日广东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2006年12月1日公布,自2007年5月1日起施行)
办理对象
符合办理条件的个人和企业(机关单位)
办理条件
(一)相关体育设施符合国家标准;
(二)具有达到规定数量、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社会体育指导人员和救助人员;
(三)具有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安全操作规程、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体育设施、设备、器材安全检查制度等安全保障制度和措施;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所需材料
(一)申请书。申请书应当包括申请人的名称、住所,拟经营的高危险性体育项目,拟成立经营机构的名称、地址、经营场所等内容;《广东省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活动行政许可申请表》下载附件
(二)体育设施符合相关国家标准的说明性材料;
(三)体育场所的所有权或使用权证明;
(四)社会体育指导人员、救助人员的职业资格证明;
(五)安全保障制度和措施;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窗口办理流程
受理—承办—审核—批准—办结
办理时限
法定期限:自受理后30个工作日
承诺期限:自受理后20个工作日
办事窗口
龙湖区体育局体艺中心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9:00至12:00,下午3:00至5:00
地址:珠江路珠江楼九楼区体育局体艺中心
联系电话: 0754-88854484
交通指引:乘车路线:乘坐11路、30路、103路、53路公交车,珠江路中站下车。
收费标准:
不收费